编辑:广东南方软件学校
为认真贯彻落实《关于建校15周年庆祝活动的通知》,更好地配合我院校庆活动,鼓励全校学生发展多种才能。树立更多的优秀典范,促进我校学生各方面素质的全面提高,在校园内形成积极向上的学风和校风,努力构建和谐校园。经研究,决定在全院学生中开展广东南方学校“校园之星”评选活动,本次活动的有关事项如下:
一、“闪亮之星”评选活动条件:
1、学习成绩以及综合素质优秀、具有明确的人生奋斗目标和强烈的求知欲和上进心;
2、课堂内外表现好、仪容仪表(校服、校卡)出众、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;
3、集体荣誉感强,团队合作意识高,具有很强的归属感;
4、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等活动,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的精神;
5、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,关心集体,乐于助人;
6、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,有健康的身体、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;
7、近三年来获得过市级以上(含市级)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和其他大奖等荣誉者将优先考虑。
二、评选日程和安排
第一阶段 初选
各班级将本班推荐的校园之星候选人材料上交余宗名老师处。日期截止为10月15日19点。材料包括:南方学校“校园之星”候选人推荐表”,上报时鼓励提交DV影音、相关照片等材料,以增加材料的生动性和说服力。
第二阶段:全校评选阶段(复选与答辩)
1、确定入围名单。在各班级初选的基础上,学生训导处组织老师进行评审,根据个人事迹材料确定20名入围名单;
2、将入围名单及感人事迹在校园网进行公布,启动同学们自由评选活动,评选成绩占30%;
&nbsnbsp; 3、进行终审答辩(答辩形式见《校园之星评选方法与规则》)。组成师生代表评审组,由入围候选者进行展示答辩,评选组成员进行打分,成绩占总得分的70%。综合票选结果和评审组打分相加,终评选出南方学校 “校园之星十大人物” 。